地面水體類型包含河川、水庫、湖泊、灌溉排水渠道等。如果將垃圾直接丟棄至地面水體,會造成水體水質污染與廢棄物堆積,妨礙水流、排洪、影響河川生態與水質,甚至影響大眾生活環境與生態。而最終這些廢棄物將隨著河川流進大海,造成海洋污染。因此環境部作為主責單位,與相關部會機關持續溝通,一同防止陸源垃圾進入海洋。呼籲各位民眾共同守護水域環境,維持良好的生活品質!
依據環境部推動之地面水體垃圾欄除管理:
地面水體垃圾主要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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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人造廢棄物:雜草、布袋蓮、竹木、死魚、動物屍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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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造廢棄物:垃圾包、塑膠類、玻璃、保麗龍、鐵鋁類、廢輪胎
臺灣近年常見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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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木、垃圾包、雜草、塑膠類等;108年至110年間,人造廢棄物分類中,皆以垃圾包為最大宗。
負責清除河川水體垃圾的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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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市)政府之環保局、水利處、衛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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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水利署10個河川分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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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 農田水利署17個管理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