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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色成長基金(預計114年第2季開始受理)

綠色成長基金(預計114年第2季開始受理)

計畫目的

為加速實現綠色成長及2050淨零轉型目標,環境部提出「加強投資綠色成長淨零產業實施方案」,並於113年11月29日獲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管理會審議通過,設立「綠色成長基金」,由國發基金提供新臺幣100億元,未來10年將加強投資淨零永續新興產業,引進民間資金共同投入,加速國內淨零新興產業發展,同時創造更多綠色就業機會,啟動臺灣綠色成長的新動能。

投資對象

基金將投資於執行淨零永續相關新興業務之國內非上市(櫃)企業,或於我國境內執行主要營業活動之境外企業。 重點投資領域包括:

  • 資源循環新興產業
  • 永續及前瞻能源技術發展、科技儲能新興產業
  • 深度節能、提升能源效率新興產業
  • 碳捕捉再利用、負碳技術發展新興產業
  • 數位、低(減)碳技術發展新興產業
  • 氣候變遷調適技術發展新興產業
投資條件
  • 投資金額:單一企業之總金額不得超過新臺幣1.5億元,單次投資不超過1億元。
  • 公股持股比例:不得超過被投資事業實收資本額的49%。
  • 共同投資比例:搭配投資人應與本專戶共同投資,且不低於本專戶參與之投資金額。對於特定六大重點投資對象,得以不低於本專戶投資金額二分之一為共同投資金額;如屬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或中央科技主管機關合作、委託或經核定補助研究計畫相關之投資個案者,得以不低於本專戶投資金額三分之一為共同投資金額。
申請時程與流程
  • 申請時程: 預計於114年第2季起受理投資案件申請。
  • 申請流程:
    • 申請人備妥相關申請文件,向環境部提出申請。
    • 經審查通過後,由環境部通知申請人及相關單位。
    • 申請人於收到核定通知書次日起三個月內,完成相關手續。
    • 投資核撥後,依約定進行後續管理與報告。
※詳細資訊公告後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