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廢水如豬、牛、雞、鴨等養殖場所排放之廢水,若不經處理直接排放入河川,會帶來環境衝擊並嚴重影響生活品質。然而,將傳統「處理後符合放流水標準排放」的思維,轉變為「資源循環再利用」,畜牧廢水便能成為寶貴的資源。環境部學習先進國家作法,
推動畜牧糞尿「零廢棄、全循環」,除了能減少河川污染負荷、使水體環境回復清淨,更落實了減碳與經濟雙贏的綠色循環模式。
畜牧糞尿資源化的三大創新的法規途徑
- 沼液沼渣農地肥分使用:畜牧廢水透過厭氧發酵處理,產生沼液及沼渣作為農地肥份使用,農民可大幅減少化學肥料的開支,對土壤、地下水及公共衛生均無負面影響,非常適合推動有機農業、促使作物增產
厭氧發酵過程中產生的沼氣,經純化與回收後可作為生質能源發電,也直接降低溫室氣體排放
- 農業事業廢棄物個案再利用:以桶裝或槽車等清除方式將畜牧糞尿運輸到場外做後續處理,把廢水養分還原給農地,達到節省灌溉水、補充氮肥之效益
- 符合放流水標準之水資源回收澆灌:放流水作為澆灌之水資源利用,提供作物水分與微量肥分,大幅減少地下水的抽取及農業灌溉水需求
政府補助與全方位配套措施
- 大代小與集中處理場示範計畫:
為解決中小型畜牧場無力單獨設置資源化設施的困境,環境部補助地方政府設置「具示範性之畜牧糞尿集運處理設施」,每收集200頭豬糞尿或50頭牛糞尿者,可獲得補助
- 施灌車輛與貯存槽補助:
針對鄰近無農地可媒合的畜牧場,政府補助沼液運載車輛、施灌車輛及農地貯存槽,提升跨區施灌的彈性
- 全國畜牧糞尿資源化網站:
環境部建置「全國畜牧糞尿資源化網站」,整合環保與農業單位的統計數據。該網站具備「農牧媒合登記服務」,有意願使用沼液沼渣的農戶與畜牧場皆可線上登記,由地方政府協助撮合,強化供需雙方的資訊連結
畜牧糞尿資源化三大途徑
畜牧場資源化比率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