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飲用水管理的重要性
良好的飲用水管理不僅能夠確保人體健康,還能維護環境與經濟的永續發展。因此,政府、企業與個人都應該重視飲用水的保護與管理,確保每個人都能獲得安全、清潔的飲用水。
二、飲用水管理條例
國內飲用水管理是以「飲用水管理條例」為主要依據,管理內容可分為水源水質管制、水質管制、設備維護及藥劑管理等四部分。
首先,透過「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及「飲用水取水口一定距1 11離內之地區」之劃設,明定在區域內不得有污染水源水質之行為,像是限制工業區開發、污染性工廠設立、新社區開發、土石採取及探礦、採礦等其他可能污染水源的活動,以有效維護水質,保障我們的飲用水安全。
其次,水體符合「飲用水水源水質標準」者,才可作為飲用水水源,而水源水質改善計畫之核准作業則依據「飲用水水源水質或淨水處理改善計畫審核準則」執行;飲用水水質則應符合「飲用水水質標準。
再者,自來水有關之設備管理,依自來水法之規定;公私場所設置供公眾飲用之連續供水固定設備者,應依「飲用水連續供水固定設備使用及維護管理辦法」,定期維護紀錄。
最後,飲用水水質處理所使用之藥劑,以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者為限,非屬公告之藥劑,供水單位得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公告為飲用水水質處理藥劑。
三、飲用水管理重點稽查管制
環境部依據國際管制趨勢及國內現況,滾動檢討修訂飲用水管理條例相關法規,並透過修訂「飲用水管理重點稽查管制計畫」,督導地方環保機關落實相關稽查管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