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川污染整成效佳 迎接嶄新水環境
近年受氣候變遷影響,旱澇交替、短延時強降雨發生的情形更加頻繁,此外,地震後強降雨之沖刷、河道工程之施作、水庫防洪操作執行排砂清淤、水資源開發取水、工商業發展與人口轉移造成污染來源之轉移及負荷增加,種種因素造成河川之環境負荷上升、水質維持與改善的困難度日益增加,水環境更趨嚴峻。
然而,過去二十餘年環境部與相關部會及地方政府的共同努力已見成效,在大環境日趨嚴苛的條件下,仍兼顧經濟發展及環境污染改善,以長期資料分析91年至113年的20年數據,91年河川污染指數(RPI)為3.8、113年時為2.5,大幅下降34%;優先著重改善的嚴重污染河段,由嚴重污染河段長度比率的變化反映出改善成效,從91年14.0%降至113年2.5%,嚴重污染測站數也由66站減少到剩7站,為歷年最低!顯見長期水質呈改善趨勢。
為使我們的河川水質變得更好,環境部掌握河川污染來源,積極與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合作推動河川污染改善措施,共同降低河川污染負荷。相關執行作為包括:
(一)總量管制
為使特定區域發揮最大之整治成效,環境部篩選具總量管制需求之水體,擬定實施原則供地方政府參考,由地方政府擬定管制方式執行。截至113年底共有新北市、桃園市、宜蘭縣、新竹市、新竹縣、苗栗縣、彰化縣、臺中市、南投縣、臺南市及高雄市等10縣市共20處水體公告劃定總量管制區或發布實施加嚴放流水標準。113年管制水體之重金屬銅灌溉用水水質標準合格率達99%,較107年93%呈現改善趨勢,而全國重金屬高污染潛勢圳路已於111年全面解除列管,顯見水質改善之具體成效。
(二)多元生活污水處理
生活污水污染改善最有效的手段即是推動建設公共污水下水道系統,環境部長期與國土署研商與溝通,加速推動都市計畫區或污染關鍵熱區污水下水道系統接管工作。此外,也請國土署評估將鄰近都市計畫區之人口密集區域污水延管至鄰近污水下水道系統處理,可確實達成家庭污水污染削減之成效,惟污水下水道建設需較長期程,在部分未完成家戶接管地區,環境部補助地方縣市採行污水截流處理,避免過多生活污水直接排入水體,減少河川污染;而污水下水道系未及區域或非都區、偏鄉聚落,環境部配合建置現地處理設施,截至113年底已推動205處現地處理設施,透過小規模的污水處理系統,淨化污水再排入河川,減少河川水體污染負荷。
(三)加強稽查管制
針對事業廢(污)水排放管理,環境部每年皆補助地方政府購置科學儀器來追蹤污染排放,打擊不法犯罪,杜絕非法排放行為。
(四)畜牧糞尿資源化
為改善畜牧廢水排入河川造成之衝擊與影響,環境部推動畜牧糞尿資源化利用,資源化共有三種途徑:一是厭氧發酵沼氣用來發電,沼液沼渣作為農地肥分使用;二是畜牧糞尿依農業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進行再利用;三是經處理至符合放流水標準,經水污染防治許可核准後,放流水作為澆灌之水資源利用。此外,為使畜牧場糞尿資源妥善利用,環境部補助地方政府購置貯槽及沼液沼渣施灌車輛,提升農地肥分產能。自105年底開始推動畜牧糞尿沼液沼渣肥分使用政策,媒合農民及畜牧業合作施灌,迄113年底已有4,300家以上畜牧場申請通過。
(五)事業深度查核及功能評鑑
為避免河川水體受事業污染,環境部補助地方政府進行例行性事業稽查,針對部分重點事業進行深度查核或功能評鑑,比對事業基本資料、設施操作紀錄、設施功能查核等,派員輔導查核事業了解操作廢污水處理設施情形,未妥善操作者立即要求改善。
(六)推動河面垃圾攔除
為解決及改善河面垃圾污染河川,環境部邀集相關部會合作,執行巡檢、設置攔除點,攔除垃圾及指定分類,並建置「地面水體垃圾攔除管理系統」管理。統計113年全國地面水體垃圾攔除總重達8,103公噸,執行攔除作業次數約達2萬次,較往年提升,顯示跨部會整合地面水體垃圾攔除資料有其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