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主辦單位 |
雲林縣政府 |
場址維護單位 |
雲林縣政府 |
工程經費 |
14,900,000元整 |
驗收合格 |
101年01月 |
設計水量及削減量:
2,500CM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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場址特色:
收集雲林溪美食廣場餐廳廢水及雲林溪之三條雨水箱涵之晴天污水經截流管線導入斗六市污水主幹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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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置內容說明:
收集雲林溪美食廣場餐廳廢水及雲林溪之三條雨水箱涵之晴天污水經截流管線導入斗六市污水主幹管,流入斗六水資源回收中心經處理後再排入雲林溪,降低雲林溪自牛墟橋至雲林溪橋河段之水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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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元配置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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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元配置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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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流程:
截流設施 → 斗六市污水主幹管 → 斗六市水資源回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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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流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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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單元說明:
經截流管線導入斗六市污水主幹管流入斗六水資源回收中心,經二級處理後排放至雲林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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