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及污水下水道系統應繳納的水污費是每半年徵收1次的,業者應於每年1月及7月底前申報繳納前1期(半年)的水污費,水污費申報途徑如圖1。
依據水污染防治法第11條規定,水污法的申報對象為環境部;申報方式除了報經中央主管機關同意得以書面進行申報者外,其餘則以網路申報為主,其申報途徑須透過「水污染防治費網路申報暨查詢系統」,網址為https://wpcf.moenv.gov.tw
為簡政便民及推動電子化作業,水污費申報方式以網路為主、書面為輔(申報作業流程如圖2)。配合網路申報作業,本部已建置「水污染防治費網路申報暨查詢系統」,該網路除提供申報水污費之基本功能外,另包括水污費之相關法令規定、收費方式、常見問答及最新訊息,方便申報對象查詢及了解相關資訊,俾利徵收作業之推動。
水污染防治費申報繳費程序如下:一、彙整申報所需資料;二、上網申報;三、列印繳費單;四、指定通路繳費或匯款;五、完成申報繳費手續。
在繳費方式方面,水污費採用電子化繳費單,業者完成申報後於線上列印繳費單或匯款須知,即可至4大超商、農漁會信用部及各大金融機構(含實體ATM)繳費,或以網路方式(含網路ATM、網路銀行)繳費,以方便民眾繳費並提升帳務處理效率,繳費的通路整理如圖3所示。
有關水污費相關作業,本部已設置水污費徵收諮詢專線(02-27075158),如您有任何與水污費徵收的問題與建議,可撥打該專線電話,將有專人提供諮詢服務。